自然资源部就《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12月18日,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印发《关于征求〈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函指出,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随后相应废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作为与原地质勘查资质管理配套的《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DZ/T0251-2012)标准,需要按照新的地质勘查管理形势变化予以修订。
在地质勘查管理司指导下,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对原标准进行修订,由规范地质勘查单位调整为地质勘查活动过程,形成了《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规范》编制以明晰标准定位、把握政策尺度、规范覆盖面全、简明易懂适用为基本原则,是《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标准之一,属地质勘查行业推荐性标准,涉及安全、环境、保密等条款要求以强制性标准为准,可作为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和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规范》以地质勘查活动为中心,聚焦活动中的关键环节,从全链条建立相应质量管理标准,从根本上促进地质勘查工作质量。
《规范》以地质勘查行业质量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地质勘查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为主线,充分考虑地质勘查管理改革和监管方式变化,突出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将科学的质量管理理念、绿色勘查管理理念、诚信管理理念和管理要求融入规范,体现规范的现实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他地质工作可参照执行。
《规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5日。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