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学” 做遵规守纪标杆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持续加压,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确保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突出原原本本学,用理论武装头脑。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坚决纠正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这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靶心所在、关键所在。纪检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理应熟知精通纪律、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上述“三个不”问题在本单位纪检干部队伍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果纪检干部对《条例》内容心中无数、知之甚少,那么推动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本无从谈起。对此,纪检干部要高度重视、直面问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把《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对党规党纪形成全面认知,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的过程。
突出融会贯通学,用理论指导实践。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作为纪检干部,对党规党纪的学习不是简单地背条文,不能仅停留在“三会一课”去了、学习笔记记了、交流研讨发言了、警示教育参加了等形式上,这样学习的效果定会大打折扣,造成学用脱节,在工作实践中得不到妥善运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孤立割裂地学,要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与学习党的纪律规矩有机融合,在熟悉了解纪律条文的基础上,对每一条纪律都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出实招,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提高依规依纪履职的能力水平。
突出联系实际学,用理论推动工作。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门力量,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务实功、求实效,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相结合,同贯彻落实中纪委部署要求相结合,同完成年度纪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相结合,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同时,纪检工作有其专业性和特殊性,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与人为善,既要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又要保护干部健康成长,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等因素,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确定处理措施,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理,既符合党纪国法,又符合公平正义,实现纪律情理贯通融合,既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又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
星光不负赶路人,江河眷顾奋楫者。纪检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党纪学习教育实际成效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